设计外包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计外包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计外包合同1外包成为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选择之一,然而服务生产中接包方的投入力度,特别是以知识、核心技术、人力资源为代表的知识性生产要素均为私有信息,难以观测验证。在外包中具有信息优势的接包方可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即发包方和接包方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引发外包服务项目执行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另外,成员的风险偏好是影响外包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如何在不完全信息下考虑双方风险偏好时制定有效的外包合同来激励接包方积极参与并透露其私有信息,对提高外包服务项目成功率,实现发包方与接包方的双赢是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
己有学者针对上述问题作了一些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文献研究存在不可约定的质量水平及隐藏质量成本情况下的最优合约配置,但未考虑双方的风险偏好;文献设计了不对称信息下的服务外包合约,但仅考虑ASP的风险偏好;为消除不对称信息的影响,文献研究非对称信息下供应链的信息分享机制,但只考虑了零售商的风险偏好;文献探讨了参与双方的风险偏好组合下服务生产过程中存在道德风险的契约设计问题;文献研究发包方、接包方为风险中性和风险厌恶型时,引入保险机制对发包方、接包方收益的影响,但是在对称信息下作的研究;文献设计了销售商的风险偏好不对称下的销售激励契约,但仅考虑了销售商的风险偏好。
上述文献探讨外包合同是在信息对称、单一信息非对称或是仅考虑作为代理人的接包方的风险偏好下作的研究,但实际中作为委托人的发包方也有风险偏好。因此本文考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并存时,参与双方不同风险偏好组合的合同设计问题,分析非对称信息和双方的风险对双方的`影响。研究表明,非对称信息和发包方风险偏好因素改变了传统委托代理理论的一些结论。
从委托代理理论出发,研究双重信息非对称下参与人不同风险偏好下的外包合同设计问题,探讨了非对称信息和双方的风险态度对激励合同的影响。研究表明,在相同风险偏好组合下,双重信息非对称时发包方的期望收益低于道德风险时的情形,而拥有私有信息的接包方的收益增大且努力程度和激励强度降低,体现了信息的价值;不同风险偏好组合下的双方策略和收益由双方风险偏好和非对称信息共同决定。
本文仅考虑参与双方是完全理性时的线性合同,且未探讨风险喜好的情况,若考虑双方的公平偏好及非线性合同,则双方的策略和收益不知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因此,未来的研究将考虑参与双方的公平偏好倾向和风险喜好的情形。
设计外包合同2甲方:____乙方: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产品()UI和UE外包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产品设计使用者,即外包服务使用方;
乙方为产品设计外包服务供应商。
产品设计指:安卓和IOS的'UI和UE全套设计图纸。以下皆简称“产品设计”
二、服务方式
1、订立正式服务合同后,乙方根据需求进行产品设计。
2、如甲方在按照乙方产品设计进行产品研发时,需要乙方协助修改,乙方有责任进行协助。
三、服务标准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在交付时候提供所有设计相关原始文档,且该文档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产品设计过程中严格遵守设计保密原则,不得向非甲乙方外第三方泄露。且自身不可以用于商业化用途(包括不得向第三方展示),如有违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溯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合同执行
1、服务费用合计____元,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先支付给乙方壹仟元,于第一个产品设计交付后支付余下的____元,于第二个产品设计交付完毕后支付剩余款项壹仟元。乙方自收到甲方首笔款项后,开始提供服务,两款产品的设计交付时间为;
2、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外包合同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务项目中第 1、4项的承运服务:
1、货物全国门到门运输。
2、承运货物的分拣、包装。
3、仓储(费用另计)。
4、代办保险(保费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从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合作的,需另签订承运合同。
第三条 服务受理
1、乙方通过电话、传真、E-mail或系统对接等方式接受甲方委托。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应一并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收取货物手续,按服务收费标准开具运单,及办理保险手续(在甲方提出保险要求并由甲方支付保险费时)。
第四条:费用与结算: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运价按照《物流配送价格表》之规定执行(详见合同附件1)。
2、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以收货人签收的送货单作为运费结算的依据进行运费结算,如不能提供签收单的,由乙方提供保证函,确认该批货品已安全送达收货人,如收货人提出异议的,由乙方负举证责任,乙方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客户收到货时,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3、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费用结算期是对每月 日至 日(或30日)的业务费用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明细后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账单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此处隐藏6453个字……蛮装卸(包括抛、推、滚动等),凡是在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摔碰应及时通知甲方;装卸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损坏由乙方向甲方照价赔偿(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
3.10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运输,确保途中无货物受潮、受损。如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产品发生破损或者被雨淋、浸泡,乙方应按被损货物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4.送货时效:
4.1甲方每天下午点之前确定的订单且已备货完整,乙方须于当天发出;甲方点以后确定的订单,乙方需在第二天发出(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4.2乙方在接货后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发出货物运输情况汇总交由甲方,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
4.3乙方送货人员交回甲方的送货单必须签收完整,其签收数量、规格须与送货单一致(破损遗失的除外,且须注明破损、遗失的缘由),若有不符的单据每单扣罚100元。
4.5若乙方在运输处理中出现交回给甲方的.送货单有问题,则此单相对应的运输费用不予结算,待问责、处理完毕后在与其他单一并结算。
5.代收款:
5.1经甲方有关人员委托,乙方送货人员可代甲方收取甲方客户的货款,金额在元以下;甲方须指定收款对象及缴款对象。
5.2所有代收的货款必须在回款后当天当面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若有特殊情况最晚不能超过回款后的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
5.3若代收货款没能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以致货款遗漏、丢失或款项不符,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接和资料传递与变更:
6.1甲方托运货物时,应填写货运通知单。乙方按照货运通知单载明事项安排车辆运送货物。
6.2货物装车由方负责,乙方应按照货运通知单中记载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认
真清点无误后,在货运通知单上签字盖章。 如有破损应要求甲方更换货物或在发货单上注明外包装受损情况。
6.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乙方负责卸货,乙方与甲方指定收货人应同时在场清点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乙方所持的签收单据即[货物运输单]上签字盖章。如有货损,或与[货物运输单]上的注明种类、型号和数量不符时,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见第7条。
6.4收货人拒收货物,如果是由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丢失、破损严重、雨淋、磕碰变形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使其免予继续损坏并及时通知甲方,按照赔偿甲方的规定处理;如果属于甲方原因,例如货物型号与外包装不一样等情况,而使收货人拒收货物,所产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5甲方因故需要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货人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更改资料。因变更运输起运后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7.保险事项:
7.1乙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
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8.到货期限:
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间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货物即到即送,如果货物没按期送到甲方指定收货人,乙方有义务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迟于甲方规定到货时间,每迟一天扣当次运费 。另外所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追索的权利。(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9. 不可抗力:
9.1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9.2 不可抗力事件仅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因乙方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的过失而发生)和骚乱、战争等;运输车辆的碰撞或翻车等交通事故不在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之内。无论乙方的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负有责任,乙方都应先行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事后自行向过错方追偿损失,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10. 合同解除:
10.1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1.1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10.1.2在履行合同中发现乙方无相应运输能力的或满足不了甲方发展对服务的要求,
甲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10.1.3乙方在考核中表现欠佳的,并经过警告没有明显改善。
10.1.4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10.2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乙方要求。
10.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合同,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11. 付款方式:
11.1乙方凭经过收货人签收且甲方认可有效的《货物运输单》及正规发票,每月向与甲方结算运费一次。
11.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送货清单,甲方经逐级审核后,需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运费结算给乙方。
11.3结算方式为将运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或将支票交给乙方指定的受票人。
11.4结算价格以双方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若因市场原因而需变动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变更。
11.5双方商定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11.6甲方对乙方的罚扣款和索赔款项(若运费额在所赔额度内)可从质量保证金中先行扣除。
11.7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与15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万元用做运输质量保证金。
12.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其 他:
13.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时须结清合作期间所有费用后支付合同另一方人民币万元作为赔偿。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13.3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5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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