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采购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子商务采购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子商务采购合同1甲方:
乙方:
甲方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称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公司,乙方系中国中铁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及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在线管理、网上报价、竞价、在线投标、供应商网上专卖店、中国中铁区域物流中心供应商网上寄售店信息反馈等,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2.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3.乙方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中国中铁物资采购有关的商务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中铁供应商管理要求。
4.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硬件加密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5.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在企业用户注册时,甲方将不予以审核,乙方无法成为中国中铁供应商网络成员;在平台对供应商年审时,甲方可在年审到期前30天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费用与支付
1.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以下称使用费)。使用费用计费日期以甲方为乙方颁发数字证书日期为始点,以365个日历日为一年度。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并且甲方在确认收到使用费后5个工作日内给乙方颁发数字证书及usbkey。年度使用费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
2.增值服务:(有)或(无),增值服务协议单独签订。增值服务选择()、()、()。反向增值服务选择:(有)或(无)反向增值服务选择:()、()、()附:增值服务协议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系统平台收费标准
3.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企业用户注册完成后,将当年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每年使用费到期前30个日历日按同样方式支付当年使用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发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寄出正规税务发票,乙方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为:请乙方财务部门将上述发票信息单独打印并加盖财务章后随合同一并寄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第三条:承诺与保证
1.电子商务平台以满足中国中铁网上物资采购需要为建设及运行目的,甲方不对电子商务平台功能满足乙方特定商务目的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2.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馈后,甲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但甲方并无义务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电子商务平台错误、故障、瑕疵为由拒付或要求退还使用费、要求甲方承担导致乙方丧失交易机会责任的任何要求。
3.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以外,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承诺与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密
1.甲方对乙方数据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甲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收到国家有关司法机关正式要求时,甲方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不受限制。
3.乙方不应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的了解用于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条:变更及终止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经授权代表签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3.如甲方对年度使用费标准做出调整,应在下个年度支付期间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该标准调整,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乙方经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电子商务采购合同2( 以下简称甲方 )
与 ( 以下简称乙方 )
就工服制作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
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不得延误。
4从北京至福州的路途运费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并作出相关赔偿。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需承担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由于乙方未及时电告甲方,以致货物未 ……此处隐藏6153个字……>
第一章 总则 a、 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b、 合作条件:甲方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以及零售权。乙方拥有建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网上电子商务商城的能力;
c、 合作方式:甲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授权的品牌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平台建设、平台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等服务。乙方负责物流配送、收款结算。甲方授权乙方在各大网络平台的网络销售经营权,甲方授权乙方开立甲方品牌的各大网站平台的的专卖店。双方建立排他性的深度合作关系,甲方不得再授权除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经营甲方品牌。甲方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平台建设、运营及平台推广费用; d、 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章 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 甲方制定网上销售平台的产品零售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出的最低零售价的价格出售。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计划。
3. 甲方负责提供网上销售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销售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及文档内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 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销售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2. 乙方不得在线下通过线下渠道方式销售甲方提供的货品(直接客户除外)。
3. 乙方负责网上销售平台的设计、建设、运营、推广、电话客服。
4. 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但需得到甲方批准。
5. 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 品牌,不得再授权其它网络单位经营甲方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 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 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三章 网络销售平台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a、 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b、 甲方应在合同签定3日内支付27000元给乙方作为网络销售平台建设费(销售平台策划、建设、产品图片拍摄、图片优化等)
c、 甲方应在网络销售平台准备正式上线销售之前支付26600元给乙方作为首期网络营销推广费用(百度竞价、网盟,框架推广,ag网盟推广及软文营销),后期营销推广费甲方应按需求及时支付给乙方,乙方需提供相应营销费用支出凭证。
d、 甲方双方商定收益分配方案为:合作产生的总收益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分配。收益=产品销售价-(产品出厂价+税收+物流费),甲方需确保产品出厂价的真实性,不得虚报产品出厂价,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双方合作自行终止,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5万元。
e、 配送与结算
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
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
4、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月 15 日至 20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上月的收益。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a、 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互联网推广、媒体推广、其他推广等。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
b、 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网上销售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按照双方商定的网上销售平台技术规范负责运营,甲方负责监督。
4、仓储: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乙方提供的订单及时安排配货发货。客服: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网络销售的客户服务规范。乙方负责执行,甲方负责监督。
c、 客户退换货服务
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甲方应对乙方销售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 商业保密条款
a、 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b、 本协议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a、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进行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b、 在合作期间,有不可抗力情况发生时双方均不负责任,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c、 甲方逾期支付收益的,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章 争议解决方式
a、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b、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a、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b、 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两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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